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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清水驿至傅家窑一级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清水驿至傅家窑一级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甘政函〔2024〕155号
2024-12-31
  • 索 引 号: 620000/2024-128354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发文机关: 甘肃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12-30
  • 标 题: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清水驿至傅家窑一级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 发文字号: 甘政函〔2024〕155号
  • 发布日期: 2024-12-31
  • 主 题 词: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

清水驿至傅家窑一级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甘政函〔2024〕155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设置清水驿至傅家窑公路收费站的请示》(甘交发〔2024〕88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清水驿至傅家窑一级公路设置夏官营东(K8+672)主线收费站和夏官营北(K13+033)、金崖南(K25+837)、和平东(K30+800)、青白石(K36+900)、什川(K44+242)、忠和东(K54+112)六处匝道收费站。

二、新设收费站的设计、建设要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关于行驶安全、快速通行等有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

三、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申报批准,并在收费站的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接受社会监督。

四、新设收费站启用前,要积极进行宣传,做好收费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收费站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清水驿至傅家窑一级公路收费站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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